附件1:
2011’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育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学校、湖南省商业职业中专学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湖南教育报刊社、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网
(四)领导机构与成员
1、组委会
主 任:湖南省教育厅厅长 张放平
副 主 任: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键
成 员:张大伟、 石灯明、李三福、李仲阳、刘洪宇、
姚和芳、 王章华、刘建湘、胡让良、冯一粟、
杨栋梁、 方向阳、文振华、陈焕文、成力平、
熊 琦、 肖传统、喻友军、肖建军、孙丛建、
杨里平、 任晓峰、戚人杰、唐东斌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 键
副 主 任:张大伟
成 员:周芳友、朱日红、王俊良、沈清娥、刘显泽、
王江清
3、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机构
(1)仲裁委员会
受理各代表团提出的申诉,负责对执行竞赛规程产生的疑问或出现的纠纷进行仲裁处理,确保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主 任:张大伟
成 员:周芳友、朱日红、刘显泽、汪忠明、彭文科、评判委员会相关人员
(2)资格审查委员会
负责对参赛选手是否符合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中职组选手是否为我省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2011年在籍学生等有关资格,高职组选手是否为我省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11年在籍学生等有关资格。
主 任:周芳友
成 员:汪忠明、彭文科、邹志贤、沈 鹏
(3)宣传联络委员会
负责竞赛的宣传策划和市场运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竞赛事项的宣传报道,代表竞赛组委会发布新闻。
主 任:朱日红
成 员:王俊良、章仙踪、彭文科、李 琼
(4)专家协调委员会
负责竞赛评委和专家的聘请与配备,负责与评委和专家单位的衔接协调,配合竞赛执行委员会协调做好评委和专家的选任。
主 任:沈清娥
成 员:汪忠明、彭文科、周洪波、舒底清、吴甚其
(5)竞赛执行委员会
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竞赛组织和赛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和赛点组织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竞赛项目竞赛规程、评判标准和评判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解释。赛点组织委员会负责本赛点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 任:刘显泽
副 主 任:王江清、孙 添、汪鲁才、谢希钢、杨利军、
陈曙红、刘继平、方建超、陈 勇、曾宪章、
梁 勇、肖智清、尹立贤、杨翠明、王晓宏、
翁兴旺、赖 青、彭建成、罗人桓
成 员:汪忠明、彭文科、周洪波、舒底清、吴甚其、
彭文胜、唐海英、李文亮、李 琼,各赛点单位
系部负责人
(6)秘书处
负责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竞赛组委会内部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竞赛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制订,竞赛报名组织,赛点组织方案初审,竞赛过程管理和协调,竞赛结果发布等。秘书处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育研究所。
主 任:王江清
成 员:汪忠明、彭文科、周洪波、舒底清、吴甚其、
唐海英、彭文胜、李文亮、李 琼、吴爱平、
胡 蓉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学院和竞赛承办单位均应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
二、竞赛项目
(一)竞赛分组:设中职组、高职组二个组别。
(二)竞赛项目
1、中职组
⑴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计算机应用技术的项目为:企业网搭建与应用、数字影音后期制作、电子商务技术、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
现代制造技术的项目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装配钳工、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焊工;
汽车运用与维修的项目为: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车轮定位、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
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的项目为:女式春夏时尚成衣款式设计、立体造型与纸样修正,服装CAD板型制作、放码与女式时尚合体样衣(夹里)缝制,中职学生模特服装表演、中职学生平面模特展示;
烹饪技术的项目为: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电工电子技术的项目为: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电气安装与维修;
建筑工程技术的项目为:工程算量、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建筑CAD、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
美发与形象设计的项目为: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女士中长翻翘(教习模特),新娘化妆、盘发整体造型(真人模特),晚宴化妆、发型设计造型(真人模特);
农业技术的项目为:种子质量检测、动物外科手术、园林植物修剪、农机具修理;
现代物流技术的项目为:现代物流中心作业、叉车操作、物流单证处理;
会计的项目为: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翻打传票、点钞);
护理技术的项目为:护理操作(徒手心肺复苏、静脉输液法、卧有病人床更换床单法、氧气吸入、无菌技术)。
(2)省设竞赛项目
英语类的项目为:英语口语,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中职组共设13个专业(类别)46个项目。
2、高职组
⑴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制造与工程技术类:机器人项目、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
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类: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项目、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项目、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项目;
农业类项目按有关文件精神,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
⑵省设竞赛项目
管理类:企业沙盘;
设计类:平面设计。
高职组共4个专业(类别)8个项目。
(三)竞赛规程和评分细则
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执行,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省设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由竞赛执行委员会组织有关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专家制定,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三、选手及报名
(一)参赛选手
1、中职组选手必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部分高职院校2011年在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含五年制中职阶段学生);高职组选手必须为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办有高职专业)2011年在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含五年制高职阶段学生)。
2、中职组参赛选手由市州组织选拔确定,高职组参赛选手由学校组织选拔确定。
3、参赛选手(含参赛教师)限报人数,详见附件2.
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参赛选手有特殊要求的,我省将按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代表团组织方式
中职组以市州为单位组团、按竞赛专业(类别)组队,高职组以校为单位组团、按竞赛专业(类别)组队。
1、代表团报名人数。中职代表团报1名团长、1名联络员,高职代表团报1名团长,各代表队报1名领队。
2、指导教师人数。个人竞赛的项目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小组竞赛的项目每组限报2名指导教师(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项目除外)。
(三)选手报名
1、网上报名
登录职教新干线、湖南职成教信息网或湖南职成教网进入《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具体报名时间见相关网站通告),高职组各参赛单位由学校登录填写代表团、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采集选手照片,直接向省上传报名信息;中职组先由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登录填写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采集选手照片,向所在市州教育局上传,市州教育局登录后,进行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汇总,并填写代表团相关信息后向省上传报名信息。
高职院校级、市州级、中职学校级用户的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相应市州代码和职业院校学校代码,如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为10827,长沙为430001,湖南劳动人事学校为010204。
2、参加烹饪专业竞赛项目比赛的选手限报两个项目,中餐热菜、中餐面点只能报其中一项,可兼报中餐冷拼或果蔬雕;参加其它各专业竞赛项目比赛的选手限报一个项目。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1、各市州、各高职院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2、竞赛时间为5月5-7日。
(二)地点安排
1、代表团团长及联络员报到地点:今朝宾馆(长沙市车站北路138号)
2、比赛地点
(1)中职组
计算机应用技术: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现代制造技术: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湖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烹饪技术:湖南省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电工电子技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电工电子技术(电气安装与调试):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技术: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物流技术: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技术: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美发与形象设计:长沙财经职业中专学校
英语口语: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高职组
制造与工程技术(机器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制造与工程技术(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制造与工程技术(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企业沙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设计(平面设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立及奖项数
1、团体奖:按代表团设团体奖。中职组设6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高职组设12个,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
2、个人奖:按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数为参赛人数(小组数)的10%、二等奖数为参赛人数(小组数)的20%、三等奖数为参赛人数(小组数)的30%。
3、指导教师奖:指导选手获得个人奖的教师。
4、组织奖:按各代表团组织情况确定。
(二)奖励办法
1、在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参加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排名确定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选手。
2、参加省和全国中职组各竞赛项目的选手,获奖学生按我厅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免试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就读,以及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优惠加分的政策。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 我厅将对重视竞赛活动,且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所在单位适当奖励。
六、评判委员会
各竞赛项目确定5名或7名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设裁判长1人、裁判4名或6名。专家按照回避的原则,主要从相关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和技能大师及职业院校省级专业带头人中遴选产生,由组委会统一遴选和聘请。
七、宣传工作
(一)企业冠名。拟邀请用人单位和相关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制造商赞助竞赛活动,通过竞赛项目的冠名或利用平面广告、展台展示等形式宣传企业。各竞赛承办单位联系的赞助单位须报竞赛组委会审核。
(二)现场招聘。各竞赛承办单位,可以广泛邀请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到竞赛现场观摩,也可以举办专场招聘会。
(三)宣传报道。邀请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网等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持续的宣传报道,并邀请省内外有关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八、具体要求
(一)各竞赛承办学校要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4月25日前制定好竞赛工作方案,人员、场地、设备、软件等4月3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并安装调试好设备,做好竞赛期间的食宿安排和接待工作,确保技能竞赛顺利进行。
(二)各市州、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竞赛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做好赛前的各项组织及准备工作,确保选手按时顺利参赛。要强化团长和领队责任,加强选手的教育和管理,要求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各竞赛承办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竞赛安全。
(三)各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食宿由竞赛承办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一)秘书处
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周洪波(0731-84402940、13017199260)。
(二)赛点联系人
湖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陈 耕(0731-8872446、13787108333)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胡海云(0731-82804442、86123976)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唐亚平(13307330186)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阳小良(13808420828)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周劲松(13974988801)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杨 丰(15973185980)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朱 林(13907316985)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谭乐平(13808419887)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刘晓魁(0731-84637006、13973196971)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钟 静(0731-84081907、13874854101)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吴再华(15802617968)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澧生(0731-84099010、13787783721)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何学武(13807488303)
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宋燕辉(15308404202)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胡小和(13548657848)
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学校:彭建成(13874807416)
湖南省商业职业中专学校:孙学玲(13873345241)